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会,会后静海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立即组织召开部务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按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部门工作。
一是部门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学习其他区院的经验做法,对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努力提高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二是按照市院安排部署,做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做好驻所检察工作,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工作,把疫情防控、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作为监督重点,监外执行认真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降低再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成果,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及执行信息共享等长效机制,促进解决财产刑执行难问题。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重点加大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工作力度,促进侦查讯问规范化进行。积极推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紧密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搜集摸排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三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队伍建设,注重检察人才的培养,加强干警政治、业务知识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分类培训和实战培训,切实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尤其要强化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能力,全面提升干警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