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期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在全区涵养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6月8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宁走进造甲城镇,向机关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主题宣讲。

宫宁同志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题,从法律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根本目标、重大意义、基本要求、积极作用、外部关系以及重要保障七个方面破题入手,并结合检察业务、工作经历和学习体会进行深入解读和系统阐述,重点宣讲了《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涵和落实举措等内容。在座全体学员深受教育,使他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精神的洗礼、法治力量的熏陶和法治文化的浸润,帮助他们填补了许多知识盲区和知识空白,引导他们形成了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加饱满、更加立体、更加多元的认识,增强了各部门在协调联动和多元互动中推动《意见》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新时期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不仅需要我们自身修炼‘内功’,更需要我们善用‘外力’,如此方能内外兼修、共同发力”。就如何担负起新时期法律监督工作的职责和使命,宫宁同志强调: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方向为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法律监督工作沿着党谋划的正确道路前进;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盼;三是要以创新理念引领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积极探索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主动担当、善作善成,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四是要努力强化合力、广泛凝聚共识,摆正检察机关的位置,不以监督者的身份自居,俯下身子,放低姿态,依循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构建与被监督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打造新时期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
宣讲结束后,与会学员们纷纷表示,宫宁检察长的讲课旁征博引、纵横捭阖、抽丝剥茧、层层推进,此次学习收获满满、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意识、涵养法治情怀,为宁河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意见》要求,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与其他各单位的联系配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不断开拓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