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今天是: 站内检索
        首 页       检察动态       图片新闻       阳光检务     队伍建设      检察文化       廉政教育       12309网上服务中心       中国检察听证网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工作报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时间:2020-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10日在天津市津南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2017年全市检察系统考核取得第五名好成绩,实现十一年新突破的基础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强大的责任担当融入全区发展大局,为保障津南社会稳定、服务津南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宪法宣誓、专题辅导、代表解读、支部书记讲党课、专题研讨、在线学习等形式,夯实政治坚定的理论根基。开展政治建警专题学习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干警的思想根基。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严守意识形态阵地,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思想保证。

        ——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制定《服务津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与区工商联会签《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检联行动方案》,形成服务合力。成立双万双服促发展领导小组和普法志愿队,深入园区和企业开展司法调研和法律咨询服务15次,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搭建企业家联络平台,实现法律服务供需精准对接。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人。依法批准逮捕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职务侵占等犯罪的嫌疑人813人,提起公诉48人。结合司法办案,深挖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向涉案企业制发16份检察建议,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严格管理。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2958人,提起公诉843人,有效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注重检察环节救助线索的发现,加强与区委政法委、民政、慈善、街镇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救助合力。全年办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元。坚决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创新工作方式,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派驻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检察官办公室,强化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全年审查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处罚案件576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11人;受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44人,提起公诉33人。以公益诉讼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立案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8件,国土资源保护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9份;经过调查取证、检验鉴定,依法对2件环境污染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其中一件作为全市首例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污染环境者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相关部门垫付的29万余元治理费用。公益诉讼成为修复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服务津南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检察公益诉讼作为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优势逐步显现。

        二、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25439人,提起公诉7821025。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防止灯下黑提供纪律保障。院党组14次专题学习、研究落实扫黑除恶具体问题,5次听取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汇报,及时给予指导,注重扩大战果。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联系,通过联席会议、庭前会议等方式,形成打击合力。对近三年办理的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重新进行梳理排查,深挖彻查保护伞。截至目前,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涉恶案件1144人,批准逮捕1032人,提起公诉111人。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保障村级(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严把资格审核关,院领导全程参与指导所包镇村换届选举,选派多名干部深入联保村镇开展工作,保障换届顺利进行。提升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向有关单位制发关于堵塞漏洞、改章建制的检察建议41,防范重大风险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深入街镇、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打造点亮法治灯塔特色品牌,开展未成年人教育关爱系列活动35次,中央政法委官方微博对相关活动转发推介;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建议,制作《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案例集》,向全区各中小学免费发放,受到广大师生欢迎。

        ——积极拓展为民服务渠道。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的互补,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综合服务平台,真正做到让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通过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开展案件受理、法律咨询、在线答复等工作,借助该平台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天津电视台、检察日报、天津日报等媒体对我院畅通渠道、为民服务的做法进行了报道。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定出台《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控申检察工作。严格落实不捕、不诉案件风险评估、检察长接待日及重点信访人约见制度。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50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其中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49件次。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成功化解4起信访积案。顺利完成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非论坛峰会、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的维稳工作,继续保持涉检非正常访和进京访为零。

        三、全面强化检察监督,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063人,撤案67人。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80件,依法不批准逮捕310455人,不起诉4770,侦查机关撤案729人。准确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追捕追诉等手段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5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追捕犯罪嫌疑人21人,到案7人,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90起。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提出抗诉1件,获得上级院支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共同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驻看守所检察监督。定期深入三大现场巡察,针对苗头、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173份。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财产刑执行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8件,发出羁押期限预警提示202人次,未发生超期羁押现象开展社区矫正监督专项检察,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39监督9名脱管、1名漏管社区服刑人员被重新列管;以法治讲堂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增强矫正效果,确保重大敏感时期社会安全稳定。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案件查办力度,办理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监督案件14件,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加大执行监督和判决结果监督力度,立案18件,提请抗诉2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2份,全部收到回复。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治理,主动协助解决1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为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79万余元。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与区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土地局等部门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发力。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入30余家小饭馆走访调查,就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督促整改,保障民生民利。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建立灯塔未检工作室,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1723人,提起公诉2123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制定完善亲情会见、跟踪回访、合适成年人到场三项制度,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向存在管理疏漏、教育缺失等问题的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11份,全部获得整改落实,社会效果良好。 

        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深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制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操作规则》和《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实施办法》,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加大适用力度,对601752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适用率占全部办理案件的78%,诉讼效率进一步提升。设置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办公室,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进行释法说理,确保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制定《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操作指引》,突出精准量刑建议,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为91%

        ——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配合。健全完善与监委、侦查、审判、司法行政部门办案衔接机制,会签《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确定两名员额检察官适时介入侦查、办理监委移诉案件,提升检察机关参与反腐败工作实效。共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718人,本院决定逮捕1112人,依法对八里台镇原副镇长王全陆等1112人职务犯罪案提起公诉。

        ——实行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在充分调研、试运行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将侦监、公诉部门整合重组为刑事检察一部、二部。加强业务培训,克服本领恐慌,逐步建立完善案件管理和检察权运行机制,确保改革前期检察工作不断档、案件质量有保证。自201911日起,全面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

        五、加强三项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加强案件管理建设,确保案件质量。优化案件受理审查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形成预警提醒到位、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反馈到位的监管格局,以案件管理精细化推动司法行为规范化。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168件常规案件及运输危险化学品类危险驾驶罪案件开展评查,评选最优和最差典型案例,促进执法办案能力、水平、质量和效果的提升。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撰写的《运输危险物质类危险驾驶罪案件情况反映》被市检察院采用,为检察业务开展、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加强检察理论建设,为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大力推动检察调研工作,在各类期刊发表调研文章91篇,撰写的《2017年刑事案件分析报告》得到区领导的批示肯定。加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成立检委会专业研究小组,提升检委会学习检察理论的引领作用,为推动检察工作开展打下良好理论基础。全年共召开检委会24次,组织检委会学习10次,研究审议议题49件,检察委员会对检察业务工作宏观指导功能进一步强化。

        ——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为检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推进检察技术与办案紧密结合。全年开展法医鉴定、证据审查、司法会计、文件检验41件,有效发挥检察技术在固定证据、审查事实、突破案件中的特殊作用。全面推进电子检务,改造升级法院庭审远程监督指挥系统,建成全市远程指挥及远程提讯平台、语音同步录入系统和全市移动会商平台,推进检察工作网云平台建设,探索建设公检法司协同业务平台和综合管理事务平台,检察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六、着力打造坚强检察铁军,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院支部建设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庆祝建党97周年暨党建工作推动会上做交流发言。制定《关于推进党内政治文化、政治生活、政治生态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建工作责任书、整改任务书和重点任务清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制定整改措施12项,出台制度13件。开展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抓严抓实抓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上形成长效约束。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开展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40余人,诫勉1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开展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研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活动,在窗口部门建立三亮三提三比三评三创制度,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我为津南检察勇担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营造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气场。推进建设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树立好风气、完善好机制、创出好业绩五好创建活动,广泛讨论确立忠诚担当、崇法为民、公正廉洁、创新竞进十六字院训,培育津南检察精神。制定《青年检察队伍培养实施方案》,举办青年干警大讲堂、业务比武等活动,提升青年干警能力素养。加强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实施特色亮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立项督办47件,执行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坚持在人大的监督下开展工作,主动向区人大专题汇报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及时报告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刑事案件分析等工作,每半年向代表、委员通报一次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聘请检风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举办向群众报告工作等主题检察开放日3次、庭审观摩6次、案件公开审查60次,邀请8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征求意见建议,全年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9件。加强检察宣传。在报刊、电视台、网站刊发宣传作品280余条,发布新媒体作品1000余条,推出《王自恋的幸福生活》系列普法短剧4集,其中一集荣获第三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银奖。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条,公开法律文书853份,检察工作更加透明。

        各位代表,2018年各项检察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主要区领导先后16次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肯定,多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荣誉,一名干警进入全市检察系统人才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认真解决一是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保障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不到位;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检察职能的履行还不充分;三是检察工作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特色亮点工作还不突出。

        各位代表,201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抢抓重大历史发展机遇、推动津南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这一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奋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以检察之为助力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服务发展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布局,找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创新检察服务的思路举措,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真正做到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民生领域法律监督有新成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大民生领域检察力度,适时部署开展专项检察服务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是坚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察工作机制建设有新进展。更加注重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创新,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捕诉合一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努力使改革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是坚持全面加强检察监督,新时代检察工作有新气象。聚焦法律监督职能,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检察队伍建设有新面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建设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树立好风气、完善好机制、创出好业绩五好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查纠 四风突出问题,全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使命,需要新担当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决心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前进方向,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积极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为保障津南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词汇解读

         

        1、企业家联络平台:利用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搭建的开放式联络平台,无需企业家注册,直接进入平台页面填写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和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等内容,提交后区检察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2、两个专项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的简称,主要目标是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促进两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

        3、公益诉讼:20177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4、点亮法治灯塔:区检察院通过选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教育主题、运用贴近未成年人身边的经典案例、采取未成年人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系列教育关爱活动,为未成年人点亮法治灯塔,帮助他们在成长路上划破迷雾、护航照明直至希望的彼岸。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贪反渎工作整体转隶后,将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升级建设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分为网上平台、实体大厅两个层面。网上平台依托检察门户网站,集合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服务人民群众的功能,涵盖代表委员联络、控告、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等多个事项;实体大厅将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场所的对外服务功能进行集中整合,形成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案件查询、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6、虚假诉讼: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8、捕诉合一: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改变了以往同一刑事案件分别由检察机关侦监、公诉两个部门的两名检察官分别办理的办案模式。        

         

         
        津南检察微信
        津南检察微博
        津南检察头条客户端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3号  联系电话:022—58379087

        版权所有: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