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到,“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津南区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投身社会治理,通过召开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双管齐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日前,津南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等四人是外地来津务工人员,被某单位临时雇佣。然而,工作期间他们却遭遇了工资拖欠。为冲抵工资,马某某等四人先后两次盗窃该工地已经安装到位的水暖设备,对工程进度造成不良影响。
承办检察官紧抓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主线,积极对犯罪嫌疑人和涉案企业双方进行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并全部赔偿被盗单位损失。被盗单位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予以谅解。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确保案件公正办理,承办检察官及时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议。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津南区检察院依法对马某某等四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有力促成社会矛盾化解。虽然案件结束了,但是该用人单位暴露出的未依法用工、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安保措施不得力等问题,仍然有待解决。对此,津南区检察院及时向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敦促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各项规定,及时尽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改进安保措施。同时,以本案为警为戒,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法律知识,使在职工人自觉遵法守法,养成守法意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保障农民工等一线劳动者工资支付是一项重大民生工作,津南区检察院在今后工作中将持续以能动检察更优履职,擦亮为民本色,将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理念融入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