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承办对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人员信息:
部门负责人:张媛
员额检察官:王樱霖、葛泽泽、拜缇、李小龙
其他在编检察人员:邢谦、郑建铭、刘钢、陈烁舆、杨雪、张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