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我院召开了2021年检察工作会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青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廷江宣读了《关于表彰2020年度院级优秀检察干警的决定》《关于对2020年度表现突出集体、个人通报表扬的决定》,对2020年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青宣读了《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精品工作建设年”主题活动的决定》,部署开展2021年“精品工作建设年”主题活动。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明作2020年全院工作总结,指出,2020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基础建设年”的主题,按照“三个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将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在做好疫情防控、服务“双战双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各项工作呈现欣欣向荣态势,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张春明检察长从五个方面对全院2020年工作进行了总结: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二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正确方向稳步前行;三是坚持精准履职“顾大局”,高效护航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坚持求实创新“谋发展”,做优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五是坚持强基固本“重自强”,凝聚综合管理强大合力。
在对2020年存在问题和差距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张春明检察长对如何做好2021年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坚持党建引领,在强化政治担当上再提升;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在业务建设上再发力;三要勇于担当作为,在打造精品上再突破;四要狠抓队伍建设,在严管厚爱上再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