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案投资人如果尚未到公安机关陈述事实、做过询问笔录,可等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依次取证,也可主动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供证据。
三、相关赔偿问题需等到审判阶段处理。
四、本案承办检察官:高志,联系方式:022-26589778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