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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西检人物志——何磊

        时间:2020-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何磊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脚踏实地,担当作为 

        2018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初,作为河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唯一的一名联络员,何磊同志脚踏实地、担当作为,先后起草、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方案、档案、日志及台账共50余项。从审查逮捕到公诉阶段的审查,从黑恶势力的认定到介入引导侦查,从“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的硬核任务到“三个再一遍”“两个大起底”的翻查,从土地专项行动到防范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何磊同志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可能遇到的每项工作流程均予以明确细化,保证了相关规定的实操性。


         

        事无巨细,了然于胸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何磊同志从担任院扫黑办联络员到院扫黑办成员,一直坚守在扫黑除恶案件办理的第一线,同时,积极加强与区公安机关、区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汇报、简报、情况反映、检察信息,熟练掌握河西检察院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工作规范,提前介入、线索排查、档案存放归类等情况,正如他所言:“每一项数据,每一份材料均需有所依据,每一项规定都要保证背后的工作落实到位。”


         

        压实责任,履职尽责 

        何磊同志作为部门负责人,积极组织干警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学习研讨,为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准确界定黑恶势力犯罪,提高执法效能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对于相关疑难案件及时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主动接受市检察院及区委政法委的指导督导,形成了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了各办案组遇到的案件定性、恶势力认定等疑难复杂或有分歧的问题。


         

        依法审查 ,打击犯罪 

        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何磊同志始终坚持高质量的办案标准。在办理杨某某等三人诈骗、敲诈勒索的涉恶案件中,何磊同志从提前介入案件、详列补查提纲、制发检察建议、关注社会治理等四方面入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侦查机关及时沟通和交流,实现了案件定罪量刑的精准认定,有效打击了刑事犯罪,每一个办案环节都坚持了高质量标准。


         

        从检十七载,博学笃行,能把工作做得如此精细、规范,凭的就是何磊同志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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