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人大报告
河西区十八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二十七)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12日在河西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闫秀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区委决策部署,持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为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河西、法治河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紧扣政治建设这个根本,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抓牢政治建设“总开关”。坚定政治信仰,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研讨665次,夯实干警党性修养。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引领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坚定政治立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重点。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①,对涉案舆情开展风险评估49次。
抓牢机关党建“桥头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干警对党忠诚意识。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干警思想武装。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创建“红色基因充电堡”②等特色品牌,推动党建创新发展。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重走长征路”等系列活动,增强干警党性修养。开展党建巡查、主题党日等620次,提升干警党性观念。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期组织机关党委、党支部、团支部换届选举,锻造坚强有力战斗堡垒。
抓好执行落实“关键点”。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文明城区创建等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坚决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报告检察工作等10次。认真落实区委、市院对我院的巡查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67条并已整改到位。
二、紧扣发展稳定“两个大局”,以检察之为助力品质城区建设
筑牢社会安全防线。发挥打击犯罪作用,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6487人,维护社会秩序。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犯罪,维护政治安全。突出打击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399人,维护社会安定。开展“断卡”专项行动③,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323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犯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321人,有效净化社会环境。
打好扫黑除恶“持久战”。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党组会90次,制定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和办案制度21项,推动扫黑除恶深入开展。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0件次,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05人,坚持从快批捕、起诉。深挖“保护伞”线索15件并向有关部门移送。加大对涉黑涉恶犯罪“罚金刑”量刑建议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对中央督导组督导和“回头看”反馈问题制定84条整改举措且已全部整改完毕。制定“三个再一遍”④“一案三查”⑤等方案,翻查案件1469件次,坚决堵塞“漏案、漏罪、漏人、漏伞、漏财”等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4份,督促有关部门整改社会治理漏洞。
全力打造民企发展良好环境。开展“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专项活动,深入12家民营企业调研,提供“订制”法律服务。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建立“检企e家”⑥工作站,与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会议纪要》,畅通检企沟通渠道。设置“非公经济”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为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对78名涉案民企管理人员适用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⑦专项清理集中攻坚行动,减轻民营企业诉累。依法惩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39人,有效净化企业内部环境。
扛起战“疫”检察责任。组建防控队伍,参加社区执勤值守6200余人次,参加隔离点防控志愿服务38人次。开展疫情防控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居民小区、菜市场等巡查防控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3件并已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与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建立涉疫情线索联络机制,形成疫情防控合力。深入衡水商会等多家企业走访调研,与5家企业进行视频连线座谈,为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咨询。加大远程提审、远程开庭等“云办案”力度,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各类犯罪,共批准逮捕、提起公诉6人。
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对金融领域犯罪打击力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310人。办理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犯罪122人,维护税收秩序。落实反洗钱国家战略,办理反洗钱犯罪案件6人,其中2件案件入选全市典型案例。与区金融局会签合作文件,建立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主题宣传活动10次,为20余家企业进行防范金融风险培训。制作《慧眼识金》⑧等普法作品103条,总阅读量超过100万次,为企业、百姓筑牢金融安全意识。撰写《河西区非法集资及金融犯罪调查报告》,为区委构筑金融风险防火墙出谋划策。
努力营造廉洁政务环境。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做好转隶各项工作。与区监察委建立协作机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9人。撰写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为4800余名公职人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三、紧扣“以人民为中心”这个出发点,以检察之为守护民生民利
强化民生领域检察保护。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台便民利民举措10项,有效解决12件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四个最严”⑨要求,办理危害食药品安全类犯罪案件8人,发出检察建议39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与区有关部门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的224件案件开展专项审查,发现并督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件,监督立案7件。与区城管委合作调研摸排全区“窨井盖”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开展疫苗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守护疫苗安全。深入调研居民社区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向区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确保“生命通道”畅通。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消除楼道消防安全隐患。
积极履行社会治理检察责任。真诚接待信访群众,100%信访事项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创立以检察官个人名字命名的信访接待室“小山工作室·倾听”,用心、用情“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盼”。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⑩,开展信访事项“大起底、大攻坚”等专项行动,妥善处理和化解信访案件2660件次,处置集体访68件次。依法开展司法救助8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30.5万元,帮助涉案人解决困难并成功化解一起25年信访积案。
聚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立“晨曦”未检工作室,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监防”“四大检察”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为未成年人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从严惩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依法逮捕、提起公诉85人。强化对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标准,依法不批准逮捕、不起诉106人。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等特别程序216件次,开展亲情会见、心理疏导68人次。与区教育局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等制度,推动“一号检察建议”⑪落实。在微山路中学设立“小曦姐姐”工作室,发布“小曦姐姐讲故事”⑫系列有声读物133期,收听量达10万余人次。开展“小西的法治寒/暑假期”⑬“法治小课堂”等活动,受教育学生10万余人次。“晨曦”未检工作室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为群众提供更优普法产品。检察官陈晓曦赴中央电视台参加《守护明天》演播并走进“三区三州”为边疆孩子讲述法治故事。连续十二年开展“法治小剧场”⑭进社区活动,线上线下演出130场次并获得天津市普法“十大品牌”。成立“西检印象”新媒体工作室,发布新媒体作品1.5万条,阅读量达一亿两千万。创作“西检法宣微课堂”⑮“恶老黑”⑯等系列作品,获“全国检察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等国家、市级奖项29个。在《天津政法报》开设“检察官说法”专栏,发表案例分析197篇,在河西有线录制“检察官说案”节目27期,为群众普法送法。
四、紧扣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检察之为守护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8205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不起诉1716人,追捕追诉33人,自行侦查187件次,引导侦查取证3197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242份,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03件,履行侦查监督职责。通过对1642人发出量刑建议和提起抗诉等,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教育整顿中对3万余件“减假暂”⑰案件开展专项排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检察建议4份。加强对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开展出入所检察9580人次、“入解矫”⑱检察2450人次,参与教育训诫80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235份。建设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谈话室,开展检察谈话4人次。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110次,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45人。开展超期羁押、财产刑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专项检察,监督纠正430人次。开展维护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活动,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驻河西区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成立“社区矫正司法共建示范基地”⑲,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
细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类监督案件289件,提出抗诉和制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等62件。加强民事行政执行法律监督,制发检察建议85件,促成执行和解4件。加强对民间借贷等民生案件监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49件并已再审改判。支持弱势群体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帮助申请人追回损害赔偿百余万元。做好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当事人的释法说理、息诉止访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⑳工作,实现行政争议化解零的突破。
优化公益诉讼㉑检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制定8项工作制度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与区河长办签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推动河湖保护。建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与区市场监管局等8家行政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对发现问题制发检察建议98件并已督促整改完毕。开展“守护绿水”专项行动,向多个街道办事处发出治理长泰河水污染检察建议。开展“护苗”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与区教育局等部门对11所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安全防控设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监督立案61件并已整改。与区消防救援支队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立案13件,维护消防安全。
五、紧扣改革创新这条主线,优化履行检察之责机制质效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区县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本院原有的内设机构合并为7个业务部门和3个综合部门,将各项业务工作重新调整分配。按照新的检察职能行使机制,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检察人员分类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且全部分类定岗。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等制度,形成“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办案权力清单,规范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负责和决定的事项。明确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范围,形成分工明确、配合协调、保障高效的良好运行体系。
践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全面实行刑事案件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的“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机制,即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以及补充侦查、刑事申诉等全部由同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负责到底。
形成未成年人案件“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将过去未检部门只负责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捕、诉”两项职能扩展为“捕、诉、监、防”四大职能,同时将原本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分别承担的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全部划归未检部门承担,形成刑事、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均由未检部门办理的办案模式,构筑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案件分配原则和检察官业绩评价机制。为防范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规定受理案件后除规定情形不宜纳入随机分案的情形以外,均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动随机确定承办人。对因特殊原因需要指定分案的,由检察长决定分案规则。建立以履职情况、办案质效等为主要内容的业绩评价体系,对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办案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真实准确反映其工作业绩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形成案件办理全程监督和案件评查机制。建立对检察办案活动全过程监控机制,形成对案件办理的实时监督。已对4054件案件进行流程监控,监督整改包括法律文书瑕疵等问题1930件次。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制定案件评查办法,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46件次,促进执法办案规范运行。
深化运用检察“公开听证”㉒、“认罪认罚”㉓、“案—件比”㉔等提升办案质效。建成检察听证室并通过最高检察院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测试验收,正式接入中国检察听证网。开展公开听证29件次,促进案件办理的公开公正。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适用认罪认罚1646件1918人。持续优化“案—件比”,“案—件比”数值始终在全市名列前茅,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六、紧扣强基固本这个关键,全面提升履行检察之为能力水平
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开展“发扬传统 创新竞进 推动河西检察再谱新篇章”㉕创建活动,使“法治小剧场”等特色品牌亮点工作得到新发展、创出新业绩。开展“十优百强工程”创建活动㉖,使检察服务大局、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更出色。开展“闪靓工程”创建活动㉗,形成包括“西检印象”等10个创新品牌。开展“双一流”创建活动㉘,推动业务队伍建设跨上新台阶。通过每年一项的主题创建,使干警工作热情更加饱满、精神面貌更加振奋、工作业绩更加突出。
管党治检更加从严。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实执行“十严禁”。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生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学习教育135次,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查纠问题297件次并整改完毕,对8名干警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对1157件重点案件就是否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进行自查、互查。开展“三个规定”㉙填报情况倒查,筑牢司法办案“防火墙”。持续肃清黄兴国、武长顺等流毒影响,开展田建国、王文等检察系统腐败案件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净化政治生态。开展“以案三促”㉚活动20余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干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制定“三英”人才培养计划㉛,打造能力过硬检察队伍。组织业务竞赛等专题培训11671人次,提升干警职业素养,3名干警获得全国、全市检察业务拔尖人才或业务能手称号。参加社区法律工作室㉜轮值,累计服务920人次2660小时,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强化检察理论调研,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论文161篇。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向区人大、政协报送《检况速递》报告专项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常态化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200余人次,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50人次,近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工作。落实检务公开制度,公开法律文书2975份。发挥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等作用,实时动态发布检察信息1495条。
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天津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集体和个人荣获全国、市、区级各类先进表彰222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河西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望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实现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做到: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政治引领推进业务发展。二是一以贯之顾大局。紧紧围绕河西发展大局,以正确履职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立足办案谋发展。突出检察办案主责主业,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四是牢记使命重自强。坚守检察初心使命,做公平正义守护者。
回顾过去,检察工作还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对标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检察服务保障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标更高水平平安建设,依托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能力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聚焦问题、固强补弱。
202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区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河西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检察保障。
一、站在新起点,把握新方向,以更大担当服务保障发展新需要。围绕河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找准检察服务结合点、着力点,推动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二、开启新征程,扛起新使命,以更实作为助力平安建设谱新篇。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为建设无黑城区做贡献,在执法办案履职中推进平安河西建设。
三、培育新动能,争创新业绩,以更高标准实现法律监督再深化。聚焦新发展新期盼,提升法律监督新素能,推动“四大检察”再创新成绩。
四、激发新活力,展现新形象,以更严标准锻造检察铁军排头兵。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增强干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下,以更高的政治站位,以更有效的检察担当,通过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河西区建设首善之区、打造品质城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①“三同步”工作机制:为了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由中央政法委提出,统筹好综治资源和社会资源,在政法工作中要做到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
②“红色基因充电堡”:我院推出的系列专题党建活动,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提供阵地保障。
③“断卡”专项行动:为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④“三个再一遍”:由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提出,指对群众“再动员一遍”、对案件“再翻查一遍”“再追责一遍”。
⑤“一案三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⑥“检企e家”:我院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宣传平台。
⑦“挂案”:指一些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既不了结又不向前推进,出现“疑案从挂”现象。
⑧《慧眼识金》:我院制作的通过以案说法向社会大众讲解法律知识、防范金融风险的法治宣传栏目。
⑨“四个最严”: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⑩“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2018年推出的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于2018年7月揭牌。
⑪“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
⑫“小曦姐姐讲故事”:我院的普法品牌,以微信平台发布“线上”听故事、进校园普法“线下”面对面等多样化的形式为青少年普法。
⑬“小西的法治寒/暑假期”:我院面向辖区中小学生推出的假期法治课,以漫画人物“小西”的视角,围绕疫情防控、校园欺凌、吸烟成瘾等热点问题讲授法治课。
⑭“法治小剧场”:我院普法宣传工作中已经历时12年的、由本院干警编导、社区居民参与演出的法治情景剧。
⑮“西检法宣微课堂”:指依托热点案例和我院办理的真实案例,模拟线上课堂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⑯“恶老黑”:指“恶老黑覆灭记”,是西检印象新媒体工作室根据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次专项行动创作的系列(动)漫画。
⑰“减假暂”: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⑱“入解矫”:即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和解除社区矫正的简称。
⑲“社区矫正司法共建示范基地”:是我院与河西区司法局合作成立的社区矫正基地。
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通过不同手段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㉑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明确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
㉒“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召开案件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组成的听证员意见,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意见。
㉓“认罪认罚”: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简化诉讼程序,从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的制度。
㉔“案—件比”:“案”是指具体案件,“件”是指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所有诉讼环节数量,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最佳“案—件比”是1:1。
㉕“发扬传统 创新竞进 再谱河西检察新篇章”:我院2018年的主题创建活动,为进一步发扬光荣传统,推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㉖“十优百强工程”创建活动:我院2019年度争先创优计划,“十优”为“服务大局”“检察业绩”等十项创优工程,“百强”为创优工程分解的100项工作任务。
㉗“闪靓工程”创建活动:我院2020年争先创优计划,要求各部门在日常工作成效中总结挖掘亮点,汇聚“闪靓”西检品牌。
㉘“双一流”创建活动:我院2021年度争先创优工作计划,即强化一流检察队伍建设、打造一流法律监督业绩。
㉙“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㉚“以案三促”:即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㉛“三英”人才培养计划:结合我院实际,对“雏英”、精英、英才对应的30岁以下青年干警、中层干部和各部门业务骨干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㉜社区法律工作室:自2021年4月14日开始,河西区由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骨干律师和公证员组成法律服务队伍,进驻辖区149个“社区法律工作室”,为群众提供标准化、常态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