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火焰蓝”构筑城区消防安全屏障 守护百姓美好生活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监管职能,有效形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我区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河西检察院与河西消防救援支队积极沟通,开展协作,构建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助推消防隐患整改
今年7月底,河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河西区多个居民小区内存在自行车占用、堵塞楼道内疏散通道,机动车辆占用、堵塞小区内消防车通道等消防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河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13个责任单位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整改,切实维护了公共利益。
- 整改前 -
- 整改后 -
工作座谈会开启工作协作局面
8月31日,河西检察院与河西消防救援支队召开消防安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会上,双方相互了解工作职能,交换工作意见,对建立加强消防安全领域的协作配合机制达成共识。
双方制定《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加强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流程,并就双方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联合开展对消防安全的检查、联合开展对其他行政机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监督和督促、联合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意见》要求双方充分认识推进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对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立足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促进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