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
转自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张军要求
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
“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正式提出和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机关要扎扎实实抓好学习贯彻,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用以指导推动工作,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11月17日下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刚结束,最高人民检察院迅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初步贯彻落实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要求。
会议认为,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会议提出和确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指导地位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深受教育、备受鼓舞,深感责任重大”“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司法检察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严格规范文明司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家谈体会、提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全面依法治国的依托和基础,离不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就一定能促进于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为书写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张军结合检察工作提出五项贯彻落实要求——
要把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这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底色,是绝对不能偏移的政治方向。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任何时候都要紧绷“政治弦”,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
要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司法办案、检察监督都要时刻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反对机械办案的形式主义做法,把天理、国法、人情融入到办案中,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度,多做人民群众欢迎、高兴的事,不做人民群众吐槽、撇嘴的事。
要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在履职中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助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要把强化检察监督落到实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强化监督制约,特别是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既要治末端,也要重前端,防未病、治未然,以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把提升队伍素质落到实处。要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过程中,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当前,要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德良,副检察长张雪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志杰参加会议。
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