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河西坚守,竭一生检察逐梦:最美女检察官李康蕊
2004年夏天,结束了四年大学生活的李康蕊满怀着对公诉人的钦佩和羡慕,走进了检察院的大门,在公诉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十三个年头。十三年间,她历经了无法言表的艰辛与酸楚;十三年间,她一丝不苟,惟崇公正,恪尽职守;十三年间,她与正义为伍,以坚守为伴,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区嘉奖、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十三年间,她收获了成功和喜悦,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
作为一名检察官,李康蕊深知自己履行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惩治犯罪的职责,也肩负着保障经济建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光荣使命。在工作中她始终秉记一条:案件质量永远是办案的生命线,司法公正永远是司法工作者的第一准则,放纵一名嫌疑人或者错诉一名无辜者,都是对工作的失职,对法律的亵渎。因此在办案中,她不敢有任何懈怠,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十几年来,在主办的500余件近千人的案件中,无一无罪判决发生。
公诉工作是细致的工作,需要公诉人在审查起诉的每一环节高标准严要求,深入细致的审查每一项证据,准确把握每一项法律政策和规定的运用,对证据精雕细琢,对案件质量精益求精。每当想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使命,她就时刻提醒自己在办案过程中,每一件案子都要谨慎谨慎再谨慎,不容半点马虎,尽全力使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法理明晰,处理得当。
执法者要严格依法办案,不容丝毫的法外情,但任何事都是对立统一的,法治社会需要法不容情,但同样也需要寓情于法,公诉人作为执法者通过人性化的办案,寻找法与情、法与理的契合点,努力实现执法的最佳效果。犯罪嫌疑人虽然违了法,犯了罪,但他们作为人的属性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也需要人民和社会的宽容和体谅。法律对惩治犯罪是无情的,但是公诉人在运用法律惩治犯罪的同时仍然需要对当事人人性化的关怀,这样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能感化罪犯,起到更好的预防作用。
作为一名基层的检察干警,李康蕊始终热爱着自己的工作、热爱着自己的岗位。十余年间,她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赤子之心,在公诉的岗位上踏实工作、默默耕耘。李康蕊相信有拼搏才会有成功,有奉献才会有收获,有追求才会有进步,未来她会继续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绽放着属于自己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