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审计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日前,我院与区审计局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通过建立对口联系、信息通报、线索研判、线索移送、联合专项、办案协作等制度,明确了协作内容,拓宽了合作范围,切实强化双方协作配合,推动双方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专业优势,切实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形成监督合力,助推东丽区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构建工作机制。建立对口联系制度,由区院第五检察部与东丽区审计局法制科进行对口联系,同时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研判、线索移送、联合专项、办案协作制度。三是加强工作要求。检察机关、审计机关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专业优势,加强审检衔接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实现“双赢”“共赢”,共同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