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基层院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天津市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将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从严从速部署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凝聚打击合力,细致梳理、深入挖掘洗钱犯罪线索,工作成效显着,有力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秩序。我市2021年度洗钱罪上下游犯罪起诉比率名列全国第3,多项工作、做法被高检院肯定、推广。
为鼓励先进,推动专项行动再上新水平,市院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等4个先进集体和王静等12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银行等单位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反洗钱工作的形势与任务,提高能动履职能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扎实有效的措施,为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打击洗钱犯罪工作中当先锋、做表率,进一步做好反洗钱各项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向先进学习,主动对标,履职尽责,锐意进取,为我市惩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再创佳绩作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